招聘300名!平顶山市鲁山县招聘中小学教师,涉及高中、初中和小学

类别:事业单位 时间:2023-07-02 浏览:1915
平顶山人事招聘

鲁山县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解决教师缺编问题,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鲁山教育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情况,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供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300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招聘。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高中学段教师90名:鲁山一高30名,鲁山二高10名,鲁山三高20名,江河高中30名。

初中教师110名,小学教师100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要求;

4.服从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工作分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其他要求:

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严格“持证上岗”,应聘人员应具有与报考学段层次一致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

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户籍等要求见附件1。

具体岗位设置专业类别见附件2。

特殊要求: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小学教师岗位面向平顶山辖区户籍人员招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 5 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鲁山县在编教师(含试用期),鲁山县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

四、招聘工作程序(含试用期)

(一)发布信息

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均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ls.gov.cn/)发布,请随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脑端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报考信息必须准确一致,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2023年7月10日8:00至2023年7月1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ls.gov.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①白底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②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④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2.资格初审

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3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的可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填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3.网上缴费及减免考务费

(1)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3年7月14日17:00期间,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人(微信交费),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减免考务费。农村享受政策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或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2023年7月14日17:00前。

办理方法: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再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须向指定的电子邮箱(lsjtjrsk666@126.com)发送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农村享受政策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的扫描件。

低保、贫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lsjtjrsk666@126.com),免缴笔试考务费咨询电话:0375-5956123(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4.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3年7月18日至7月19日,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5.各岗位报名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语文、数学、英语之外的其它短缺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可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相应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不愿意改报或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6. 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7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新课改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政策加分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比例要求,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5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资格确认:2023年7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参加面试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本(限制户籍的需要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户口簿、本人入伍通知书、本人退伍证。

②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网上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通知:2023年7月31日-8月1日,考生登录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4)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8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上信息为准。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023年8月8日,考生登录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ls.gov.cn/)打印体检通知单。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单为准。

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ls.gov.cn/)发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需按要求向鲁山县教体局人事科提交本人档案。不能按要求提交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依次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ls.gov.cn/)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事业财政全额供给。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鲁山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鲁山县教育系统。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教师招聘工作,鲁山县成立2023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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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以及试用期间和定级定岗后。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记入不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ls.gov.cn/)为本次招聘教师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相关信息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平台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所留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75-5956123    0375-5051132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