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要求,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20〕1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1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本次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计划引进人才145名,其中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0名;县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55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0名(中学教师),具体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附件2,学科类别及专业目录见附件3。
▲附件1
▲附件2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经县级以上政府公开招聘,在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分配;7.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4)鲁山县特岗教师;(5)鲁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6)按照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后可安置到鲁山县事业单位工作,尚处于服务期的人员;(7)被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员;(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9)进入鲁山县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名单的人员。
(二)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与报考学段层次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及专业学科要求。高学段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所学专业具体要求见附件2、附件3。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hnls.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招考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入口: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报名系统网址(https://410423.zgacc.com),进入网上报名主页面。
1.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于2023年8月5日8∶00至8月10日18∶00,登录指定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鲁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报考专业技术岗位,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若有本科年龄30岁以上,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上的,有5年以上公办学校任教经历的,需提交2018年以来的工资表),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x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3.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8月5日10:00至8月11日17:00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提交新的报考申请。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确认和缴费
(1)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5日10∶00至8月12日18∶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2)减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城乡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先交纳考务费,待资格初审通过后原渠道退还。
减免考务费的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受理时间:2023年8月11日18:00前。
办理方法: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再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须向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城乡低保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fauzxm@163.com,免缴笔试考务费咨询电话:0375-7172279(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系统将于缴费日期截止后第二个工作日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以备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nls.gov.cn),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相关要求
事业单位拟招聘管理岗位职数及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除语文、数学、英语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2: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重新选报时间关注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在鲁山县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和时间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各50分,满分为100分。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新课改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向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鲁山县南环路司法大楼2008房间)提交《鲁山县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4)、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前在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1)管理岗位
根据笔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笔试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除语文、数学、英语外的其他学科,按照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参加面试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2023年毕业学生无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符合报考条件的网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年龄超过30岁的本科生和年龄超过35岁的硕士研究生,在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的,还须提供2018年以来的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
⑤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管理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专业技术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选岗
根据招聘计划,1501、1601、1723、1724岗位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先选)。选岗时间和地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通知。
选岗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届时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后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
(八)政策待遇
1.政治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鲁山做出突出贡献且表现优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规定的,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选拔拔尖人才、先进工作者等方面优先考虑。经考核优秀的人员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和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2.工资待遇:按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3.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聘用合同年限内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的按比例发放(5年内每年发放购房补贴3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人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聘用合同年限内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按比例发放(5年内每年发放购房补贴1万元)。夫妻双方同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补贴标准高的一方全额、另一方减半计发。
4.生活补贴:引进人才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5年内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人才每年3000元,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每年5000元,共发放2年。
5.家属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有工作意向,符合就业条件,在原单位属于行政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要安置工作的,由县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编制部门根据个人意愿和单位需求情况,协调落实工作岗位。其他情况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子女入学入托,根据本人意愿,由县教体部门按照就近就优原则办理。
(九)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375——7172197;
管理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375——7172279;专业技术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375--595612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389。
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设立鲁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鲁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
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