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持续优化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5.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继续实行“统一考试,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协同财政、人社、机构编制、纪检等多个部门,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运行机制,加强考试组织管理、考试防疫、考试环境治理、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筹备,着力为考生营造安全舒适的考试环境。
6.各地要积极有效地组织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依据核定的岗位数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提前部署考务组织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市县,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秋季开学后要结合特岗教师实际到岗情况及时进行补录,确保完成全部招聘计划。
7.各高校要把“特岗计划”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契机,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岗位就业。鼓励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为农村学校输送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毕业生。提前谋划安排部署,确保在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期间高质量完成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省教育厅将继续实行通报制度,对未及时开展审核工作、未按政策进行审核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发现有组织不力、失职渎职等情况,将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8.做好“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的衔接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将农村学校教育硕士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优先安排在县镇高中任教,激励优秀人才扎根乡村、长期从教。需要将农村学校教育硕士聘为特岗教师的县,要确保将已签约2024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列入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9.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要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10.按照“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将特岗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岗位设置要相对集中,方便特岗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可根据需求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不得超政策范围使用特岗教师。
11.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依托“市培”“县培”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12.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13.利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实现“特岗计划”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除特岗教师招聘环节仍使用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外,其他各项管理工作均使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各地要扎实做好今年新招聘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在岗特岗教师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确保特岗教师数据库完整准确。从即日起,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启用新域名(详细地址附后)。
14.各地要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大力宣传“特岗计划”在助力乡村教育振兴、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营造“特岗计划”持续深入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15.请各地紧密结合乡村学校实际需求,严格按照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政策精神,抓紧拟定分学段、分学科招聘岗位,于6月14日前提交至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
16.有关联系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处
联系人:郭铠源
联系电话:0371-69691798
河南省“特岗计划”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吕康、孙源灏
联系电话:0371-61172152、61172153
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
联系人:邢会芳
技术支持电话:0371-87531551
系统网址:http://tgzp.jyt.henan.gov.cn/ha/
附件:2024年“特岗计划”设岗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