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购房补贴和安家费(税后) |
科研启动经费 |
基本待遇 |
奖励绩效 |
平顶山市人才政策 |
备注 |
A+ |
70-100 万元 |
理工类:30-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30万元。 |
1.五年内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未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者)。 2.五年内享受校内教授待遇(已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者)。 3.享受学校文件规定的相应教学、科研奖励。 注:五年后均按实际职称享受待遇。 |
高层次人才 奖励绩效1000-5500元/月。 |
根据文件规定,享受平顶山市人才政策 |
入职三年内,完成以下成果中的一项及以上,可以在原有待遇的基础上提升一个等次: 1.主持国家自科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主持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及以上; 3.主持获得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
A |
50-70 万元 |
理工类:20-30万元。 人文社科类:15-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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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30-50 万元 |
理工类:15-20万元。 人文社科类:10-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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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10-30 万元 |
理工类:10-15万元。 人文社科类:8-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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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根据个人基本业绩和目标业绩确定, 10万以内 |
5万元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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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服务期8年;解决配偶工作的,服务期延长8年。 2.档案到校,且协议签订,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分三年支付,入校第一年支付60%,第二年、第三年各支付20%。 3.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为支撑,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4.夫妻双方同为博士研究生,分别提供相应待遇。 5.优秀或紧缺专业博士根据具体情况解决配偶工作,原则上博士配偶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依据上级有关政策,配偶符合随调条件者办理随调,不符合随调条件者实行人事代理。 6.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7.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 8.博士研究生到校后,与学校签订引进协议。 |
平顶山学院
2024年8月23日